许多父母会签署他们的孩子参加一些文化和体育培训课程。如果他们的孩子在上课时受伤,他们的培训机构是否会负责? Lele是滑冰人物的11岁学生。他不小心摔倒了,在练习溜冰场时受伤,导致右股骨骨折。培训机构声称根据“自我牺牲风险”下降。 “自我牺牲风险”的原则是什么?哪些事件适用于这一原则?法院如何决定?一名11岁的女孩陷入了一项在训练机构的花样滑冰研究,并受伤并摔断了适当的股骨。公共场所的视频表明,在事件发生时,许多学生练习Icerink,而Lele是其中之一。他滑了一会儿,然后跳了一会儿,但是当冰掉下并掉到冰上时,他没有站起来。根据医院签发的伤害的诊断,Lele的右大腿遭受了fractu关于。 Lele和她的父母认为,如果事故发生在上课期间,教练和培训机构将无法逃脱责任,因此他们起诉体育公司,该公司的股东和教练在法庭上,要求这三名被告将支付医疗费用,精神损失和其他费用。 Lele的父母认为,教练知道孩子的腿非常痛苦,不仅他没有调整培训计划,而且在组织培训方面也存在技术错误。要求孩子不加热时难以发射运动,这导致了事故。此外,您会看到,Lele Falls之后,教练首先滑到他的身边,似乎问了几个问题,然后离开了。 Lele无法忍受,因为这种疾病,教练返回男孩,帮助他离开了冰。原告认为,教练没有尽快为他采取科学医学步骤,也没有实现嗨适当和积极的救济义务,因此他应该对此负责。被告声称在“自我牺牲风险”的基础上声称下降。法官:在这种情况下,“自我支出风险”的原则不适用于。被告辩称,里尔的动作是他掌握的行动,修复教练没有错。被告认为,Skatiof是一项具有风险且风险高的体育活动。 Lele愿意参加“对风险感到满意”的体育活动,如果发生事故,应带来所有责任。被告的陈述是合理的吗?是否将“自我牺牲风险”的原则应用于此案?北京人乔亚地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清说,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自我 - 智力”原则的应用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受害者将自愿参加相关活动;在应用程序的范围内,它仅限于具有一些风险的文化和体育活动;受伤的因素仅限于其他参与者;其他参与者在Pinsala的出现中无意或强烈疏忽。法官解释说,从表面上看,Lele在滑冰训练中受伤,类似于采用“自我提取自我挑选”原则的情况。 “但是,原告在练习一定程度的难度进行分级练习时摔倒和受伤,没有其他参与者进行干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适用“自我挑选”的原则。付款是授予的!体育公司承担80%的侵权责任。法官说,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必须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的规定,如果民事能力有限的人在学校或她的学校或其他教育学院期间人身伤害遭受人身伤害上面,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能同时履行其责任,他将对酷刑负责。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提供培训服务的教育机构,被告消除了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证的管理。李素:当被告教练得知学生不擅长健康时,尤其是当他的脚不舒服时,他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没有足够的注意,并且仍然要求原告正常训练。在培训期间,培训领域只有一名教练,而教练和学生的比例还不够。事件发生后,培训机构教练没有尽快评估原告的受伤,并及时处理。法院认为这款花样滑冰是一项风险的运动。通常适用于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培训期间的损害。培训师及其护理人员应该有SOME对训练期间可能受伤的期望,因此原告还需要带来部分责任。北京乔亚地区人民法院根据整个案件的证据就案件做出了判决。被告体育公司承担80%的侵权责任,并向原告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总计超过80,000元人民币。在第一次酌处权之后,当事方没有上诉,判决发生了。法官提醒我,基本的学校学生在培训过程中意外受伤,教育和培训机构无法使用“自我衡量”的原则免于责任。特别是对于某种风险的体育培训,机构必须更加关注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同时,在组织儿童的培训时间表时,父母也应考虑他们的身心能力。在医院进行审查,以确保治愈H和孩子的安全。